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我校12月4日下午16时,在学术报告厅组织开展了法制专题讲座活动,特邀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彭超教授做专题讲授。
在讲座中,彭超教授主要围绕法律年龄、监护人职责、校园安全事故、安全预防几方面进行精彩讲授。他说针对我校学生实际生理年龄来说,学生们大部分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有一定的认识和辨知能力,但是不具备完全的认识和辨知能力,学生们在现阶段的对于社会认知结构尚未完全建构,会在其他外界条件的诱导下做出错误甚至事违法的行为,这就要求我校教师需加强日常管理、学习管理、教学管理。
随后,我校法制副校长雷明利同志也发表了讲话。他说,我校学生们大多数属于未成年人,来到学校的重心主要是学习一技之长,在这个年龄阶段不该肆意妄为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应该负法律责任,应该对不良行为抱有警惕之心,不良行为不该成为我们的不良习惯,否则会影响我们的心智,终究后悔一生。
在讲座的最后,谢世君校长对彭超敏教授和雷明利校长的讲授表示感谢。并提出,在法制讲座之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必须摒弃不良风气,重新开始。也再次强调了违法犯罪对于学生的影响,希望学生在生活中重视法律,学习法律,法律知识要学,专业知识要学,全面发展,做一个有德守法的新时代青年。
通过开展此次法治专题讲座活动,学生们不仅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责任,更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我校也将继续做好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给学生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
供稿:柏青青、熊思琪
图片来源:校学生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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