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管理,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安全紧急事件。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如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事故灾害,如建筑物倒塌、火灾等;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和一般事件(IV级)。
三、学校成立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总务处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四、学校成立应急事件预警和处理机制。在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要畅通信息渠道,提醒师生注意险情,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后,也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情况,遇事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事件影响及灾害降到最低。
(一)信息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当事人、事件经过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将事件情况第一时间反映给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在两小时内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和预处理措施提出初步方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成立
1.现场指挥小组。具体负责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事故现场救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并在必要情况下发出救援请求。
2.现场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汇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并传达领导有关精神;协调校内外各部门参与救援行动。
3.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救援行动的各项经费保障;负责对受伤、受害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4.宣传报道组。具体负责对事件情况的对内对外报道,做好师生、群众的思想安抚,尽量消除不安定和不稳定的各项因素。
(三)现场保护。重特大事件发生后,学校在迅速开展抢救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现场的严格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的破坏与丢失,对需要移动的物件应作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五、食物、饮水中毒应急预案:
(一)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须保留48小时。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二)一旦发生师生食物、饮水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科室,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及时联系患者家属。
2.学校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要做好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并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4.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进行调查。听从区卫监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5.积极认真做好教师家属、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患者家属的谅解。
(三)责任追究:在师生食物、饮水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有序操作,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二)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4.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教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诉症状应及时就医。
5.学校按照规定定期对教学大楼进行消毒。
七、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一)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二)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一般先口头汇报后书面报告。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师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八、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活动。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组织师生疏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九、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二)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知情人应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附近的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在通知领导小组的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视事故严重程度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业务单位。保护现场并做好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由2名或以上,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三)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坚持依法调解原则,按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坚持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入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活动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每次校外学生集体活动的全过程。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学生集体活动服务。活动前,学校应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把校外学生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二)在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报给学校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